不锈钢水箱买卖合同
合同编号:hbka2019888
出卖人:武汉舜德不锈钢水箱厂
签定地点: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17号湖北省军区大院内
买受人:湖北凯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签定时间:2019年8月9日
第一条:标的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名 称
型 号
数量
单 价
小 价
备注
304双层不锈钢保温热水箱
7.5吨方形
1
1,70000.00元
127000.00元
总 价
127500.00元
合计(大写人民币)
优惠价:壹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。¥127500.00元
注:含13%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标的物运输费包安装。
第二条 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质保期为 24个月,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。品名、规格型号、技术要求、数量,必须满足买受人或设计要求及系统的使用功能要求(如未满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出卖人承担)。严禁非标产品。
第三条 包装标准及产品说明:出卖方通常标准包装。
第四条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与其相应的生产资质,并提供该设备合格证、检验报告,使用说明书等。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。
第五条 交(提)货及付款方式:不锈钢水箱买卖合同签订后正式生效,买受人支付10%预付款,出卖人组织生产,10天内交货。发货前3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全额货款,出卖人收到款后安排发货。出卖人发货至项目工地,出卖方承担运费。逾期交货承担由业主和总包单位的双重处罚责任和费用外,再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%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。
第六条 货物验收:
验收标准: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。如系产品本身质量问题,购买方凭此合同及产品收货单(随机文件)向出卖方提出保修事宜,出卖方免费保修 24 个月,保修期从设备调试完毕的当天开始计算,实行终身维修。
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: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发生争议,应当友好协商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出卖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质保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解除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:出卖人交货期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1%每天的违约金,逾期一个月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业主给予的一切处罚责任和费用。一方未按合同履约的按合同总额30%赔偿另一方违约金。如签约后出现隐瞒未告知的债务或者经济纠纷,视为恶意欺诈,此合同无效。
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。
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,供需双方各壹份,盖章
古田不锈钢水箱
后的传真件也具有法律效力。
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如材料数额增加,双方应在7日内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确认,其结
算期限为补充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。不锈钢水箱材料价款的结算以买方签字的收(发)货凭证为准。
同时卖方提供发票。合同履行完毕后30天内,卖方凭合同、收货凭证、发票与买方财
务办理结算手续,逾期视同卖方自动放弃增加部分货款的追偿权利。
出卖人 : 武汉舜德不锈钢水箱厂
出卖人(章):
住所: 东西湖吴家山田园大道康利工业园
法定代表人:XXX
委托代理人:XXX
电话:027-83893889
传真:027-83386079
开 户 行: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
账 号:30201012010001XXXX
买受人:湖北凯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买受人(章):
住所:武汉市青年路泰合花园B栋XXX
法定代表人:XXX
委托代理人:XXX
电话:027-83341280
传真:027-83887867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
账号:12790258091XXXX